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井下辅助运输专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3-SGZB18-0102(01-01)
日期:2018年04月16日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井下辅助运输专业化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基本情况
1.3.1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 察哈素煤矿井下辅助运输专业化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札萨克镇管辖。井田中心距伊金霍洛旗府(阿镇)约35Km,距东胜区70Km,距成吉思汗陵12Km。察哈素矿井设计能力1000万t/a,配套建设布连电厂一期规模2×660MW发电机组,矿井煤层厚,赋存稳定,有利于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
矿井初期移交31、21采区,布置2个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胶带输送机运煤,直接进入井底煤仓后从主斜井胶带输送机运至地面洗煤厂,井底车场主要担负辅助运输任务。矿井生产时布置的工作面主要包括:3个综掘工作面、2个炮掘工作面、2个连采工作面和2个综采工作面。
矿井为主斜井、副立井混合开拓,井底车场水平标高+931m,井底车场及大巷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矿井工作面需要的材料由胶轮车送到工作面,运输系统简单。
工期:服务期为三年,本报价为第一年报价,合同每年一续签,续签参考本次报价,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察哈素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故障排除”等专业化管理外委服务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
1.3.2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三年,本报价为第一年报价,合同每年一续签,续签参考本次报价,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察哈素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运行维护(三年) |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具有年产量500万吨及以上“井下辅助运输车辆”服务业绩证明及最终用户证明。 2、投标人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具备煤矿(井工)安全资格证。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XX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月起倒推XX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时间:2018年04月16日09:00起-2018年04月24日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